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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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职能部门: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的通知》(鲁教计函〔2024〕24号)和《2024年教育事业综合统计调查制度》的相关要求,为切实做好学校2024年高等教育事业统计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高等教育事业统计工作领导小组
按照上级要求,为做好高等教育事业统计上报工作,成立高等教育事业统计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陶 虎
副组长:杜曙光
成员: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学生工作部,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研究生处,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招生就业处,信息技术服务中心,资产管理处,后勤管理处,安全管理处,图书馆,继续教育学院,学报编辑部,校医院,体育教学部主要负责同志。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处长任办公室主任。
二、不断提升教育统计工作水平
(一)高度重视教育事业统计填报工作。高等教育事业统计报表是反映学校教育事业发展基本情况的主要依据,直接影响学校的改革与发展。教育部和教育厅将对统计工作进行实地数据质量核查,请各相关职能部门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按照《山东工商学院2024年高等教育事业统计填报任务分解表》(见附件1)分工,指定专人负责填报,与其他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确保统计工作顺利开展。
(二)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统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对所统计数据的科学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可验证性负责。确保统计工作落实到位,统计项目数据准确。选配责任心强、态度严谨的工作人员严格按照《2024年教育事业综合统计调查制度》(见附件2)中指标解释准确填报。
(三)按时完成数据填报工作。各相关职能部门按时完成所负责报表的统计填报工作,纸质版统计报表经分管校领导审核后,部门负责人、数据填报工作人员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电子版报表确保与纸质版内容一致报送至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
(四)责任明确,建立台账。各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数据填报任务分解表,认真组织本部门的数据填报工作,确保统计数据质量,保存好数据来源的底册和台账,以备教育部、教育厅核查。
(五)做好数据保密工作。高等教育事业数据属于学校核心数据,要做到数据不外传。
三、时间安排
各相关职能部门联系人名单(见附件4)请于10月10日前发送至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张同瑞内办公系统邮箱,统计报表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于10月20日17:00前报送至办公楼202室。
联系人:张同瑞
电话:15063856336
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
2024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