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教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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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提出高等学校分为研究型、应用型、技能型等类型。在此背景下,大学应如何确定其类型归属,如何通过结构性调整与特色化发展实现高质量跃升?这是一个兼具理论价值与实践意义的重要研究命题,关乎高等教育结构优化与资源配置效能。
我国高等教育分类是一个十分复杂的话题。现实中已经存在许多高校分类,如部属院校、省属院校,行业性院校,或副部级院校、厅级院校,或研究型院校、教学型院校、研究教学型院校,或本科院校、高职院校,或应用型院校、技能型院校,或地方高水平大学、新型研究型大学、“双一流”大学等。这些类别之间的边界也并不是很清楚,往往给人以顾此失彼的感觉。
分类管理一直是我国高等教育管理中的一条核心原则,但这一原则却难以落实。有一种常见的现象,即高校一方面知道自己所属的类别,但另一方面却又想脱离自己的类别,进入更高的高校类别。当大多数院校都“身在曹营心在汉”时,分类管理的目标就难以真正实现。
那么,为什么多数高校不愿意在既定的分类中安心发展,而急于跨类发展呢?这绝不是一种非理性的行为,也不是一种个别的行为。究其原因,就在于我国的高校分类,其实是分层。所有高校在现实中处于一种以分类为现象的分层体系,或者说一种等级序列格局之中。
在一个等级分明的高等教育体系中,学术以及其他相关资源基本是按照等级而配置。如果进入不到特定的层级,高校的发展就困难重重。当年有若干基础很好的地方大学由于没有被纳入国家重点建设计划之列,因而与当地同等水平的大学迅速拉开距离。这些事例说明,对一所高校来说,在等级序列格局中的位置是何等重要。
因此可以理解,为什么每一所高校都在千方百计地冲向更高的层次。没有层级的跃升,发展就面临种种困境。升本、申硕、申博、更名(升格大学)、进入某某计划,这些都是众所周知的提升层级的基本步骤。几乎每一所高校,只要有可能,都会按照更高一个层次高校的标准打造自身,希望尽快完成升级的使命。
在这种等级制度逻辑的驱使下,还导致了所谓“千校一面”的现象。由于高校缺乏定力,往往以模仿其他高校、模仿更高层级的院校为发展路径,以获得等级体系的认可,这样就难以植根自己的特质,办出特色。
高等教育就其核心使命而言,无论是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或是社会服务,都应当以追求卓越为目标,良好的高等教育体制应该赋予高校探索的空间,走向特色化、多样化的道路,以实现追求卓越的目标。而在一个等级化序列中,高校不得不按照等级序列的标准发展,这在很大程度上导致了高等学校发展中的同质化现象。
在关于高等教育的研究中,地方高水平大学的概念缺乏一个明确的界定,这些大学虽然属于地方高校,但又在某些方面与顶尖大学有一些共同性。所谓地方高水平大学,简单地说,就是中国高等教育的第二方阵。第一方阵无疑是部属大学,或“双一流”大学。作为第二方阵,地方高水平大学通常是各省高校中的佼佼者,不仅要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同时也具有从事前沿科学研究的实力和抱负。地方高水平大学作为中国高等教育中的一支重要力量,其发展面临等级序列所带来的困扰,在我们熟悉的分类法中,地方高水平大学究竟属于研究型还是应用型大学,似乎不好回答。应该说,地方高水平大学既是研究型大学,也是应用型大学。
一般来说,任何高等教育体系中都会有等级之分,但是高校的等级不应该建立在先赋的身份和先定的资源配置规则基础之上,而应当建立在实际的科研和人才培养质量之上。一所地方的高水平大学,只要能够为地方经济做出突出的贡献,而且能够在科学研究领域做出突出的成就,理论上就应该成为全国甚至世界上的一流大学。而在等级严明的体系中,地方高水平大学要么就在给定的空间中发展,要么就去努力跳出自己的类别,将自己变成更高类别的高校,很难有机会闯出自己的办学之路。
总之,地方高水平大学作为教育强国建设的重要力量,如何跳出标签化、等级化发展模式,根据当前经济、科技、人才发展需求打造自身的特色,需要我们有新的思考和实践。
文章来源:陈洪捷.主持人语[J].大学与学科,2025(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