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wimages/logo.png

事业规划

事业规划

首 页 > 事业规划 > 正文

关于印发《全省教育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2022年05月17日 15:27

 

关于印发《全省教育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鲁教法字〔20213

 

各市教育(教体)局,各高等学校:

 

现将《全省教育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山东省教育厅    

 

20211231  

 

 

全省教育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全国教育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关于在全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等文件精神,切实做好全省教育系统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提升教育系统广大干部和师生员工的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为现代化教育强省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捍卫“两个确立”。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以宪法教育为核心,以民法典教育为重点,结合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深入开展教育系统法治宣传教育,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作出新贡献。

 

(二)工作原则。

 

1.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始终坚持党对普法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把党的教育方针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到普法工作各方面,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法治教育全过程。

 

2.始终坚持分类指导。以青少年学生为重点,以教育系统行政管理人员为关键,以学校领导干部和教师为基础,突出普法重点内容,丰富项目载体,切实增强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促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的提升。

 

3.始终坚持协同育人。努力推动形成行政主导、学校组织、家长参与、社会支持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格局。持续优化课堂主渠道,充分发挥第二课堂作用,推进法治宣传教育课内与课外、线上与线下有机衔接。

 

4.始终坚持德育法育相结合。注重以法治精神和法律规范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良法善治传导正确的价值导向,把法律的约束力量、底线意识与道德教育的感化力量、精神升华紧密结合,使青少年理解法治的道德底蕴,牢固树立规则意识、诚信观念、契约精神,尊崇公序良俗,实现法治的育人功能。

 

(三)主要目标。

 

2025,全省教育系统法治素养和依法治理水平显著提升,广大干部师生法律法规的知晓度、法治精神的认同度、法治实践的参与度显著提高,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意识显著增强。德法结合的教育普法不断走深走实,方式方法不断创新,工作体系更加健全,法治宣传教育的质量和水平明显提升,在全国教育普法工作中走在前。

 

二、以青少年学生为重点,从小养成尊法守法习惯

 

(一)充分发挥主渠道作用。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法治教育全过程,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学校教育,纳入高校法治理论学科体系、教材体系,将“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纳入法学专业核心必修课。全面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充分发挥法治教育在立德树人中的重要作用。开齐开足开好大中小学法治课程,细化法治课教学要求,推动提升法治教育课时占比,强化课程实施过程监测,提升法治课教学质量。鼓励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单独设立法治课,将法治教育纳入中小学课后服务范围。加强高等学校法律基础课程建设,鼓励开设法治教育在线课程。深化多学科协同,在各学科课程中深入挖掘法治教育因素,在相关学科课程和学校活动、文化建设中融入法育理念和法治教育内容。编写完善法治教育读本,明确普法重点内容。重点普及宪法及国旗法、国歌法等知识,加强国家安全法、反分裂国家法等事关国家安全的法律知识教育,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培养学生国家观念和公民意识,强化国家认同。注重民法典、刑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个人信息保护法、反家庭暴力法等与学生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教育,宣传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科学技术普及、优化营商环境、生态文明建设、知识产权保护等与高质量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区分不同学段,通过增加法治知识在中考、高考中的内容占比等方式,推动学生考核评价标准改革。

 

(二)创新普法教育形式。根据不同学段学生的认知能力特点,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教育活动,提高针对性和实效性。把公民法治素养基本要求融入学生守则,将普法融入学校教育教学与日常管理。突出宪法教育核心地位,充分利用开学第一课、班会队会、升旗仪式、成人仪式、毕业典礼等活动,采用设置礼敬宪法环节等方式,有机融入法治教育内容。按照教育部部署,继续开展好“学宪法讲宪法”活动,推动宪法学习教育制度化、常态化,探索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全面开展“尊崇宪法 每日晨读”活动,让每一天都是“宪法日”。在有法学院系的高校成立大学生宪法宣讲团,面向大中小学和社区开展宪法宣讲。充分利用国家宪法日、国防教育日、世界环境日、世界知识产权日、消费者权益日等时间节点,开设第二课堂,进行主题教育活动。充分利用法律知识竞赛、演讲比赛、法治夏令营、法治征文、绘画、动漫、模拟法庭、模拟立法、法律情景剧展演等生动活泼的法治教育形式,丰富校园法治文化。创新普法内容形式,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开发青少年喜闻乐见的法治APP,短视频,吸引学生积极参与。充分利用学校管理服务平台和资源,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学校管理服务活动和社会公共事务,引导、支持学生自主制定规则、公约等,逐步培养学生参与群体生活、自主管理、民主协商的能力,提高学生的法律运用能力。充分运用中华传统文化的优势,加强齐鲁法治文化研究,推动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有机融入法治宣传教育。

 

(三)深化青少年法治实践教育。立足各地实际,统筹资源力量,加强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推动学生每年接受法治实践教育不少于2课时。推动青少年法治资源教室建设,到2025年,每个县(市、区)应至少配置一个法治资源教室。将青少年法治实践教育作为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将法治教育基地和教室纳入社会综合实践大课堂活动场所范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要关注青少年成长特点和社会心理特征,紧跟社会热点问题,持续完善法治教育内容,创新服务提供方式,努力提高教育效果。探索建设一批以红色法治文化为主题的法治宣传教育基地,讲好红色法治故事,传承红色法治基因。鼓励和引导高等学校设立大学生法律援助中心,组织学生进入社区、中小学校,在实践中学法用法。

 

(四)健全法治教育支持体系。充分利用教育部青少年普法网等现有法治教育资源,实现优质资源共享。开发新型法治教育资源,通过举办法治教育课件大赛、法治教育读本评比、慕课建设等,丰富法治教育资源类型。协调配置法治教育社会资源,调动社会力量参与青少年法治教育。进一步健全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制度,配齐配强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完善聘任管理与考核评价机制,开展优秀法治副校长评选,促进法治副校长作用有效发挥。加强对社会力量参与教育法治宣传教育的指导和管理,完善政府购买、社会投入、公益赞助等相结合的普法机制。探索家庭法治教育实践,适时制定《家长法治教育手册》。依托高等学校和教科研机构为中小学法治教育提供资源支持,推动建立青少年法治教育研究基地。推动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教学改革等项目中设立法治教育专项,打造一批法治课精品在线课程。

 

(五)均衡法治教育资源分配。着力解决全省法治教育资源分配不均衡问题,结合乡村教育振兴,开展多形式普法志愿活动,使农村边远贫困地区的中小学生能够接受必要的法治教育。结合防辍保学等日常管理服务工作,加强对残障青少年、有不良行为青少年、农村留守儿童、随迁子女等学生群体的法治宣传教育和服务支持,做好跟踪回访,建立重点学生群体成长档案,更好地维护青少年学生的合法权益,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

 

三、以教育系统行政管理人员为关键,运用法治思维推动教育改革发展

 

(六)深入贯彻日常学法用法制度。紧紧抓住教育系统行政管理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清单制度,明确干部履职应当学习掌握的法治内容。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行政法等基本法律和党内法规作为重点内容进行系统学习和培训。健全法治培训工作机制,创新法治培训方式方法,结合法律热点确保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每年面向全体教育系统行政管理人员举办两期以上法治专题讲座。建立学法档案制度,详细记载参加日常学法、培训轮训、学法笔记和普法考试成绩等法律知识学习情况,将学法档案纳入干部人事档案统一管理。把学法用法情况列入教育系统行政管理人员年度考核和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年终述职重要内容,作为衡量干部德才的重要标准。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将学习掌握党内法规作为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列入党组织“三会一课”内容,引导教育系统党员牢记初心使命,坚定理想信念,恪守纪律规矩,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

 

(七)重点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充分用好法律顾问制度,全面核查教育行政行为全过程,建立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降低行政行为法律风险。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强化合法性审查,坚持有件必审、有错必纠,全面落实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制度,加快教育立法和清理进程。健全重大决策程序制度,加强决策合法性审查,坚持流程再造,遵守法定程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优化行政方式方法,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做好对热点敏感教育问题的舆论引导,及时回应群众关切。

 

(八)健全普法责任制。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强化普法责任意识,加大指导监督,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坚持执法普法协同推进,完善以案释法、以案普法制度。及时关注法律法规废改立进程,及时宣传《行政处罚法》等新颁布、新修改的法律法规规章。

 

四、以学校领导干部和教师为基础,提升依法治教能力和水平

 

(九)大力提高学校领导干部依法治校能力。坚持将学校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全面提升依法治校水平的关键。明确校长任职应知会用的基本法律原则、常识及规定,加强校长依法治校能力培训,重点培养一批具有法治思维和善于运用法治方式办学治校的管理者,带动提升学校管理队伍的法律素质。鼓励学校引进专业法律人才,通过定期培训、挂职锻炼、委托培养等多种方式,不断提升学校管理人员的法治素养。坚持考核激励,把依法治校办学作为评价学校及其领导人员、管理人员的重要内容,完善考核机制,发挥评价导向作用。全面落实学校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健全完善以章程为核心的校内规章制度体系和学校内部治理结构,健全完善法律风险防控、师生权益保护救济和同辈调解等多元纠纷解决机制。按照教育部部署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推进高校依法治理水平提升。

 

(十)加强法治师资培养培训。鼓励支持高校培养更多更专业的法治教育师资后备力量,推动高校在师范专业培养方案中增加相关法律内容,探索设立“法学+教育学”“法学+心理学”双学士学位人才培养等项目。鼓励、支持地方与驻地高校合作,开展法治教育课教师的订单式培养。继续实施中小学教师法治全员培训,让每位中小学教师每年接受不少于5课时的法治教育分级培训。按照教育部部署持续实施“中小学法治教育名师培育工程”,在齐鲁名师培育项目中支持法治教育名师。将优秀法治课教师纳入各类高层次人才项目,在有关重大人才工程项目中加大支持力度。建立健全法治课教学观摩、集体备课等教师研修机制,建立法治教育专家库,定期对法治课教师进行法治教育水平测试和评估。

 

(十一)优化法治教育课教师结构。推动学校配备与课程设置相当的法治课专业教师,推动提高法治课专业教师在思政课教师中的比例,支持、鼓励中小学聘用法学专业毕业生担任道德与法治课教师。

 

五、强化法治宣传教育组织保障

 

(十二)健全普法工作机制。继续设立全省教育系统普法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全省教育系统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教育厅政策法规处。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结合实际需要健全法治宣传教育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指定专门机构负责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重视加强与公安、法院、检察院、司法、团委、妇联等部门和单位组织的联系沟通,共同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

 

(十三)强化普法经费保障。将法治宣传教育相关工作经费纳入年度预算,切实予以保障,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积极协调财政部门统筹优化安排普法经费,积极支持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教师法治培训,校园法治文化建设等工作。将法治宣传教育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创新工作机制,鼓励引导社团团体、企事业单位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公益性投入。

 

(十四)加强普法考核评估。将法治宣传教育落实和工作成效纳入教育综合督导的内容,明确评估标准,及时了解教育普法工作成效。丰富传播渠道,推动法治融媒体建设,提高普法传播的到达率、阅读率,将普法传播力作为评估的重要指标。健全法治宣传教育激励机制,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和典型案例,发挥典型引领示范作用,推动工作创新发展。

 

 

 

 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滨海中路191号 山东工商学院   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  

 


电话:0535-6880083 邮编:264005